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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唐山市盐业年鉴

发布于:2021-04-21 14:52:30


【盐业概况】唐山市有制盐企业13家,其中原盐生产企业9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6家,盐田总面积361平方公里,分布在曹妃甸区、海港区、滦南县、丰南区4个县(区),其中南堡盐场原盐生产面积214平方公里,是亚洲最大的海盐生产场。全市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13家。全行业年均从业人员6956人。

2020年全市盐行业资产总额29.6亿元,较上年29.5亿元增长3.4%;总销售收入14.8亿元,较上年14亿元增长5.7%;非盐业务收入9.3亿元,较上年7.6亿元增长22.4%;利润总额0.45亿元,较上年0.8亿元下降43.8%。产品主要涵盖食盐、工业盐、畜牧饲料用盐、盐化工产品、海产品五大系列近百个品种。其中,食盐主要有普通食用盐、特殊工艺食用盐、风味食用盐、低钠食用盐等;工业盐主要有两碱工业盐、融雪盐和其他工业盐等;盐化工产品主要为溴素、氯化钾、氯化镁等;海产品主要有虾类、鱼类、贝类等品种及鱼虾生物饵料。

【食盐产销】全市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2020年共生产食盐13.4万吨,较2019年16.3万吨下降17.8%;销售食盐14.5万吨,较2019年16.1万吨下降9.9%,其中44.8%销往省外区域;年末食盐库存1.7万吨,较2019年末库存0.6万吨上涨183%。全市13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全年共计购进食盐1.61万吨,较2019年1.81万吨下降11%;销售食盐1.71万吨,较上年1.80万吨下降5%;年末库存0.23万吨,较去年同期0.28万吨下降17.6%。

【原盐产销】2020年全市9家原盐生产企业生产原盐266.4万吨,较2019年234.6万吨增长13.6%。销售原盐280.6万吨,较上年264.5万吨增长6.1%。年末库存129.7万吨,较上年同期128.7万吨增长0.8%。全年盐区有效降水天数69天,较2019年多21天,累计降水量较上年增加45.6%,蒸发量较上年减少9.1%,造成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两家行业龙头企业原盐减产约14万吨。

【溴素产销】全市共有唐山海港旭宁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两家溴素生产企业,2020年生产溴素7901吨,较上年8320吨下降5%。

【技改研发和转型升级】2020年,全市盐行业实施技改项目1项,为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海盐生产提效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计划于2022年完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提高从结晶制盐到收盐上坨全过程劳动生产率,年创效2200万元,大幅提升海盐生产工业化水平。项目投资方面,唐山市银海食盐有限公司引进建设了紫竹盐、雪花盐、增鲜减钠盐等高端功能性海盐系列产品生产线,投产后产品技术指标、量产规模将达国内同业领先水平。产品研发方面,唐山市银海食盐有限公司攻克了晶片海盐、漏斗晶等海盐生产技术难题,打破了塞浦路斯该品种海盐长期国际技术和市场垄断。行业整合重组方面,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股权债权,湖南雪天盐业摘牌取得永大食盐42.14%股权及1000万元债权,是我市盐业企业首次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区域联合重组。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2020年,市工信局围绕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推动明确市、县两级食盐专营执法权归属,协调各县(市、区)尽快完成改革任务。11月30日,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市、县两级食盐专营管理职责的通知》(唐机编办〔2020〕127号),明确食盐专营执法职责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承担,食盐专营执法之外的食盐专营管理职责继续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市级食盐专营执法职责明确后,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推进监管协作的同时,市工信局强化县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督导,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盐业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明确了各涉盐部门职能分工,完成了盐业监管职能移交。

【行业管理与服务】市工信局督导全市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完成了食盐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的建设运行。落实生产销售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强对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按照管理质量等级及技术划分要求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省工信厅做好食盐定点生产、批发证书换发、现场验收等工作。加强行业运行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全市盐业经济运行状况,提升盐业运行监测预警和解读分析能力。落实食盐跨区经营政策,支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依规依法开展跨省经营食盐业务。开展盐行业规划调研,组织全市盐业生产企业就海盐生产“十三五”期间生产运行情况和“十四五”规划建议开展调研。推进河北海盐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配合省工信厅、省食品协会开展专项调研,协助企业提升产品知名度。组织开展全市工信系统盐业管理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中盐协会、省工信厅及市司法局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及科学用盐宣传,共向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市场零售终端、社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巩固防治碘缺乏病成果。

   【安全生产】1月20日,召开唐山市盐业管理工作会,要求各生产批发企业强化法制观念,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5月至6月原盐春晒关键期,科学研判降水趋势对原盐生产造成的影响,对生产企业进行3次安全生产提示。7月22日到部分盐业生产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查阅防汛档案、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并召开专题工作会。8月7日组织全市制盐企业、相关县(区)工信部门开展盐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现场观摩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12月督导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盐业生产、批发企业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外,每季度就安全生产工作到盐业企业进行常态化指导。先后印发唐山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20年盐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食盐市场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盐行业冬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盐监管、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盐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2020年,全市盐行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