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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于:2019-05-16 11:05:17
按照省双随机办《2019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19〕2号)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定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基层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随机抽查机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3、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完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逐步丰富、充实随机抽查制度,逐步提高随机抽查在现场检查中的比重。
二、方法步骤
(一)修订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与省工信厅相对应的行政权力清单,确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1、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各承办处室根据职能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承办处室以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实行动态管理。对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承办处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
2、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抽查中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结论作出的专业结论。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同时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4、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5、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承办处室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实际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抽查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承办处室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承办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查的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抽查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承办处室要结合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