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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清单
发布于:2019-11-27 11:13:15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清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 | 组织起草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机关公文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 组织起草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 政策法规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一) |
负责机关公文审核和备案工作 | 政策法规处 | |||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 政策法规处 | |||
2 |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推进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拟订和修订全市工业行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核;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促进全市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 |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发展战略、规划 | 规划与科技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二) |
负责有关规划的衔接,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的建议 | 规划与科技处 | |||
负责组织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参与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核 | 规划与科技处 | |||
推进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建议 | 规划与科技处 | |||
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 规划与科技处 | |||
负责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 规划与科技处 | |||
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 规划与科技处 | |||
负责组织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组织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 规划与科技处 | |||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和品牌战略,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 | 规划与科技处 | |||
负责组织制订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全市工业设计发展 | 规划与科技处 | |||
指导推进制造业创新设计能力提升,培育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业 | 规划与科技处 | |||
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 | 规划与科技处 | |||
组织发展服务型制造,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 规划与科技处 | |||
3 |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 | 运行监测协调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三) |
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 运行监测协调处 | |||
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 运行监测协调处 | |||
负责全市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 | 运行监测协调处 | |||
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 运行监测协调处 | |||
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 运行监测协调处 | |||
4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 |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四) |
推动工业节能和节能诊断服务工作 |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
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 |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
组织协调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
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 |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
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
5 | 承担全市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黄金开采证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稀土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市焦化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承担全省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原材料工业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五) |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 | 原材料工业处 | |||
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 | 原材料工业处 | |||
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 原材料工业处 | |||
承担市焦化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原材料工业处 | |||
6 |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 装备工业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六) |
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 | 装备工业处 | |||
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 | 装备工业处 | |||
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装备工业相关专项。 | 装备工业处 | |||
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 | 装备工业处 | |||
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 装备工业处 | |||
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 装备工业处 | |||
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装备工业处 | |||
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 | 装备工业处 | |||
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 装备工业处 | |||
7 |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方向;负责实施工业企业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三品”战略;协助省厅做好省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 | 消费品工业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七) |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方向 | 消费品工业处 | |||
负责实施工业企业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三品”战略 | 消费品工业处 | |||
协助省厅做好省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 消费品工业处 | |||
8 | 编制全市食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盐行业经济运行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全市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批发区域管理;牵头协调处置全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市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盐业基建技改项目实施。 | 编制全市食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 盐业处 | 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八) |
负责全市盐行业经济运行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盐业处 | |||
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全市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批发区域管理 | 盐业处 | |||
牵头协调处置全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 | 盐业处 | |||
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市食盐电子追溯体系 | 盐业处 | |||
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 | 盐业处 | |||
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 盐业处 | |||
推进盐业基建技改项目实施 | 盐业处 | |||
9 |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 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信息产业管理工作 | 信息产业处 | 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工信局内设机构更名及调整职责的通知(唐机编办[2019]138号)第2部分。 |
研究拟订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 | 信息产业处 | |||
负责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 信息产业处 | |||
提出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 信息产业处 | |||
组织实施全市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 信息产业处 | |||
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 信息产业处 | |||
10 | 统筹推进全省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建立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绩效评估制度;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 统筹推进全省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 | 两化融合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九)、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工信局内设机构更名及调整职责的通知》(唐机编办[2019]138号) |
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 | 两化融合处 | |||
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 两化融合处 | |||
推动建立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绩效评估制度 | 两化融合处 | |||
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 | 两化融合处 | |||
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 | 两化融合处 | |||
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 两化融合处 | |||
11 | 负责全市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指导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负责全市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考核工作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十一)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
指导唐山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推动中小企业聚集发展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
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
承担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
12 |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投资融资、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 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做好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发布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的政府服务信息 | 中小企业处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十二) |
推进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工作,统筹指导创业辅导队伍建设和管理 | 中小企业处 | |||
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组织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中小企业处 | |||
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作 | 中小企业处 | |||
与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相关工作 | 中小企业处 | |||
13 | 指导全市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日常工作。 | 指导全市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 | 安全生产处(唐山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55号)第四条(十三) |
参与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 安全生产处(唐山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 |||
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 安全生产处(唐山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 |||
负责拟订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 | 安全生产处(唐山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 |||
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 安全生产处(唐山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 |||
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日常工作 | 安全生产处(唐山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