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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于:2025-06-11 09:41:45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序号事项名称检查标准
1对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实施监督检查符合《监控化学品监督检查事项表》。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备案监督检查唯一产品识别码需符合GB/T 41300-2022标准,生产者需在产品投放市场前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信息系统”(工信部指定平台)完成备案,测试飞行或组装产品需在首次飞行前备案;因维修变更识别码的,需在重新飞行前完成变更备案。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需在机体标注产品类型及识别码。
3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符合《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