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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7 16:54     来源: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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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祥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予以奖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2019〕1号),市级财政采取后奖励的方式,对新增省级以上(含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按照单台设备销售价格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19年,我市对唐山开元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等6个企业的底板机器人焊接生产线等9个产品,给予新增省级以上(含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支持。

根据《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唐办发〔2020〕18号),2020年我市继续对新增省级以上(含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奖励,对唐山恒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2个企业HF-1450MT全自动平压平模切烫金机等16个产品给予奖励支持。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大力宣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费补贴政策,加强与保险机构和重点企业对接,促进实现保险制度代替质保金。

二是配合省工信厅做好《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修订工作,积极争取将我市特色装备纳入申报范围。

三是组织企业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争取更多产品入选国家和河北省目录,同时认真落实市级奖补政策,持续支持我市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产业化。

您在建议中阐述了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应用的重要性,客观分析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政策的局限性,提出了采取资金奖励方式的政策建议,切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在此向您表示衷心地感谢。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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