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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

发布时间:2024-10-12 10:45     来源: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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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机要、督查督办、信访、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组织起草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机关公文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应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专项资金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単位的财务工作,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围绕唐山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政策研究软课题管理。

三、规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推进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拟订和修订全市工业行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核。

四、运行监测协调科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信息动员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六、信息产业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数据产业化、产业数据化;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行业投资指南,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工作;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七、原材料工业科

承担全市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承担稀土行业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市焦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八、装备工业科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九、消费品工业科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消费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编制全市食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盐行业经济运行工作;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全市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批发区域管理;牵头协调处置全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市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盐业基建技改项目实施。

十、钢铁工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钢铁工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钢铁工业管理工作,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应用钢铁行业国际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提出钢铁行业产品结构调整政策建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指导钢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陶瓷产业促进科

承担全市陶瓷行业管理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陶瓷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推动陶瓷企业组织架构、产业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组织引导强链延链补链项目建设,推动创新、绿色、融合发展和数字化转型。

十二、科技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协调指导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促进全市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外事工作。

十三、两化融合科

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绩效评估制度;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产业集群推进科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全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参与拟订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十五、中小企业科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投资融资、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十六、安全生产科

指导全市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订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控化学品企业和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十八、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九、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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