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分工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由起草处室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多个处室共同起草的,由牵头处室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综合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处室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起草或牵头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政策图解、文件解读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起草处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第三条 解读范围
凡我局牵头起草或以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四条 工作流程
处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处室在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文件。
2、各处室应于政策文件和配套解读文件经审议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局综合处进行政务公开,发布前须进行保密性审查。
第五条 解读内容
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应当全面、详尽、准确,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避免误解误读。
1、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2、对主要内容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说明其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3、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疑问、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4、涉及审批事项的,根据文件内容说明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5、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6、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第六条 解读渠道
解读材料一般应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唐山工信”进行公开。
第七条 保障措施
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加强政策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
主办单位: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315-28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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