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6号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我单位验收,现予公示。
整改问题 | 工信部门未按照《河北省2019年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方案》要求,组织工业料场联合检查。 | |
整改落实情况 | 核查验收情况 | |
根据《河北省2019年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方案》、《唐山市贯彻落实河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唐山市扬尘污染治理考核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唐山市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月专项行动方案》《唐山市工业企业料堆场联合督导检查方案》,2月20日至3月25日,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月专项行动,同时成立了联合督导检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分包县区,对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常态化、不定期督导检查,推动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规范化。 | 各县(市、区)政府积极落实《唐山市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唐山市2021年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工作方案》《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对工业企业料堆场督导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料堆场进行常态化、不定期督导检查,推动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规范化。 | |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5906517 | 公示时间 2021年6月28日 至2021年7月4日 |
主办单位: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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