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13 09:53     来源: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打印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河北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1日


《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doc



 
  • 主办单位: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0315-2823762

  • ICP备案: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24  

  •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131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