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处室:
按照《唐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唐依法行政办〔2023〕5号)要求,我局对现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无废止、失效、修改情况,《关于印发<唐山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7件现行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继续实施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继续实施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唐工信发〔2018〕23号 | |
2 | 唐工信发〔2018〕24号 | |
3 | 唐工信发〔2018〕25号 | |
4 | 唐工信发〔2018〕26号 | |
5 | 唐工信发〔2019〕23号 | |
6 | 唐工信发〔2021〕4号 | |
7 | 唐工信规科〔2021〕83号 |
主办单位: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315-28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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