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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10:52     来源: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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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6次,学习11部法律法规,以“第一议题”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4次、142篇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进行持续学习、持续领会、持续提升。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任务事项,注重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作用,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力推进法治工信建设。

(三)强化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工作要点》,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面履行工信领域法定职能,全力抓投资、上项目、强产业、促发展,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唐山市入选全国首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全国20个)、全国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全国36个),全年工信领域内46项工作在全省实现“争第一、创唯一”,共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8.33亿元,为推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信力量。

二、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要求动态调整了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截至目前,我局权责单事项共2类6项,其中行政处罚4项,行政检查2项。

(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防范和化解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建立健全市清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大企业投诉问题处置力度,推动无分歧账款应偿尽偿。

(三)制定政策措施征求企业意见。制定《唐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唐山市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等政策文件4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企业意见,保障企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四)定期排查各类限制竞争行为。定期排查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及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各类限制竞争的情况,截至目前,未发现限制竞争问题。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确保政策措施不存在排他和限制竞争情况,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经自查,2024年我局完成公平竞争审查4件,不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实施地方保护等妨碍公平竞争问题。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顺利完成陶瓷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起草、送审和实施工作,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持续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着力从制度建设入手,坚持动态研究地方性法规,把法规清理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方式,我局涉及地方性法规(《唐山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2项,经对内容进一步研究,无需修订和清理情况。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协调律师审查政策文件、合同13项。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年度2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完成修订;1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6件废止,5件保留,并按要求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公布清理结果。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2024年,累计对全市7家民爆企业开展督导检查46家次,邀请专家71人次,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隐患106条,有力保障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大工业遗产保护力度,组织县区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督导,督促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加强涉渔船舶修造管理,开展抽查4次,指导涉渔船舶修造企业严格按照核定内容制造、改造渔船。

(二)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召开依法行政培训会议,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及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完成执法证年检及新增工作。及时进行《罚没许可证》年检。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证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食盐专营条例》等工信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唐山市民爆行业2024年度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震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等应急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重点时段风险管控。围绕春节、五一、清明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全国两会、暑期汛期等关键时段,持续加大各类安全风险管控力度,有力保障了全市民爆行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积极做好安全提示,适时发布极端天气信息预警,提示各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加强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督查,随机抽查各单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监督。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局长信箱,局机关设置了举报箱,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人民群众监督。2024年收到网站留言7条,均为政策及办事流程咨询,已对留言进行答复。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办公场所、网站向社会公开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并在局办公场所设立投诉举报意见箱,畅通群众投诉途径。截至目前,未发现有执法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七、加强学法普法宣传教育

(一)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局党组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宣讲的重要内容,印发《2024年中共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特别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扩大)会议、“三会一课”、支部座谈交流、个人自学等形式,纵向到底,横向到面,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内法规。

(二)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将宪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引导全体机关干部依托智慧普法平台和微信等客户端,加强宪法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宪法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过程中参加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促进全局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制定了《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学法计划》,将《安全生产条例》《唐山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等30余项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通过“工信讲堂”“依法行政培训”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工信系统工作培训,切实把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到全局工作各个方面。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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